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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麦罗斯读后感

奥麦罗斯读后感

时间:2025-04-13 作者:文章摘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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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麦罗斯读后感(精选11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正义论》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奥麦罗斯读后感 篇1

今天的内容,其实是女儿写的后感,她昨天刚读完伟大的古希腊剧作家索福克里斯(Sophocles)的伟大作品《俄狄浦斯王》,昨天晚上写了这篇后感。

我常跟女儿讨论,理解西方文明,只能从古希腊开始。古希腊仿佛是从天堂降下的照亮当时世界的一束光。不管是文学、艺术、哲学。而这些文明,又大多源自古希腊神话。《俄狄浦斯王》就是以神话为背景。

真正的理解,要去阅读原著。不是去看文学史里面对《俄狄浦斯王》的介绍,是去读原著本身。而且,要大声朗读。这一点,和读我们的`《诗经》、《楚辞》是一样的。

我相信,孩子还会反复诵读的。

上学,接受的是教育education,不是考试知识,是学做一个读书人,所以要认真读书。

读书,应该从休闲至严肃,从浅显至奥义。初中时,可以阅读哲学、社会学、心理学。到了高中,就可以进入古典文学的阅读。这样,那些艺术里的、哲学里的各种比喻、意象,就更明了出处。然后再从文学返回哲学和艺术。不断重复、锻造,就能变成一个读书人。

奥麦罗斯读后感 篇2

相信很多人都是知道哈利波特的,而他最经典的形象就是非常的瘦弱,而且还带着一个大大的眼镜,手里面拿着一个破旧的魔法棒。

相信很多人都觉得哈利波特能个打败敌人就是拥有魔法,其实并不是这个样子的。因为我觉得他如果没有魔法的话也是能够打败敌人的`,他对朋友的真情,对老师的尊敬,对恶邪恶势力的勇敢,这些都能够成为他打败敌人的一种力量。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想拥有哈利波特的那种魔法,但是知道这种魔法并不是我们人类能够实现的,起码目前并不是,也许将来经过科学的变化,人类会通过一些机器来实现。

但是我觉得如果我们能够拥有哈利波特身上的那种精神,那么我们在任何困难的时候也是会打败的。比如说在困难的面前不害怕,不放弃,勇敢的战胜它。比如说在对待自己朋友的时候,用自己的真心等等。

在文章中哈利波特可以为了自己的朋友付出所有,付出一切代价。这种友谊真的太让我们感动了,但是这种友谊也是很多人缺乏的。所以朋友并不是说在我们高兴的时候可以陪伴我们的人,而是在我们有困难的时候可以帮助我们一起共度难忘的人。朋友应该是共患难,共甘苦,这样的人才能够算得上真正的朋友。

奥麦罗斯读后感 篇3

在《俄狄浦斯王》这部戏剧中,主人公俄狄浦斯他曾拥有许多人都无法获得的荣耀:他勇敢聪明——在忒拜城郊猜中吃人的斯芬克斯的谜语;他的出身高贵——他明面上是科任托斯城国王波吕波斯的儿子,后来更是被拥立成为忒拜城的王;他娶了身份高贵的前忒拜城王的遗孀,更是生儿育女。他的人生可算得上顺风顺水了。可是,正如戏剧的最后克瑞翁说的:“你所占有的东西没有一生跟着你”。在命运的安排下,他一步一步从荣耀的山峰跌入罪恶的深渊。他不是波吕波斯的亲儿子;他的妻子是他生母,他统治着城邦,为人民所敬仰,却给民众带来瘟疫和厄运。他曾经生活得有多好,现实就有多讽刺!

无论是作者索福克勒斯为了证明命运悲剧的存在,还是随性的创作,都让人无限叹息。“不要说一个凡人是幸福的,在他还没有跨过生命的界限,还没有得到痛苦的解脱之前。”

俄狄浦斯是个英雄,因为他知道自己有“弑父娶母”的命运却仍然选择去抗争——诚然,这抗争是无用功。但是我认为在悲剧降临前,他曾经真真切切快乐过,幸福过。你和恋人分手了,你可能会难过,但不能否认你的恋人曾经给你带来过快乐。

我只是想说,有时候人不要被未来左右,而忽视了现在。你小时候把别人家的玻璃打破了,你的心里肯定会很害怕,因为你怕别人骂你。怕别人骂你是你对事情发展的预期,害怕是你预期后的`心理感受。但事实上你并不知道人家要如何对待你,批评你,还是包容地原谅你?

孩提时,家里附近有很多人种草莓,有一户人家的女主人很喜欢我,总是让我自己去摘来吃。后来我母亲带我去那户人家里买草莓,我才知道自己把别人家的草莓给摘了。那一瞬间,我满脸通红,心脏也加快跳动——摘错草莓事实上是偷草莓,所以我害怕了、紧张了。你看,我本来是心安理得的,但事实一变,我马上被预期的事情吓到了。可能举的例子不恰当,我只是想说,不要把预知的感受带到现世生活中,不要让未来决定现在。就像王后伊奥卡斯特说的:“偶然控制着我们,未来的事又看不清楚,我们为什么恐惧呢?尽可能随随便便地生活。”也许生活就是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奥麦罗斯读后感 篇4

《俄狄浦斯王》故事本身就有一个悲剧性的开始,俄狄浦斯王的故事之所以如此打动人心,是因为唤起了很多人心中的恋母情结,他也因此将恋母情结称为“俄狄浦斯情结”。

俄狄浦斯是古希腊悲剧《俄狄浦斯王》中的主人公。他是忒拜王的儿子,但忒拜王相信了一个预言——俄狄浦斯有一天会杀死父亲而与母亲结婚,于是命人杀死俄狄浦斯。然而,这个执行命令的人不忍下手,只是将俄狄浦斯丢弃在山上。后来,一个牧羊人发现了俄狄浦斯并将他送给邻国的国王做儿子。

俄狄浦斯长大后,做了很多英雄事迹,其中最著名的是解开了狮身人面兽斯芬克斯的.谜语(谜面是“早晨用四只脚走路,中午用两只脚走路,傍晚用三只脚走路”,答案是“人”,因为人童年爬行用“四条腿”,成年走路用两条腿,晚年要拄拐杖是“三条腿”),并因此得以娶伊俄卡斯忒女王为妻。后来,国家瘟疫流行,俄狄浦斯才知道,他多年前杀掉的一个老人是他父亲,而与自己同床共枕的是母亲。闻知这一事实后,伊俄卡斯忒女王自杀,俄狄浦斯则戳瞎双眼,流浪去了。

《俄狄浦斯王》被誉为古希腊三大悲剧之一,精神分析的鼻祖弗洛伊德认为,俄狄浦斯王的故事之所以如此打动人心,是因为唤起了很多人心中的恋母情结,他也因此将恋母情结称为“俄狄浦斯情结”。相应,弗洛伊德又将女性的恋父情结称为“伊莱克拉特情结”。不过,“伊莱克拉特情结”这个名词没有流行开来,现在一般用“俄狄浦斯情结”通指恋母情结和恋父情结。

恋母情结既常见又复杂。弗洛伊德就有典型的恋母情结,他幼年时与母亲关系非常亲密而与父亲关系疏远,且尚未成年时父亲就去世,这给他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因为,父亲的去世唤起了他强烈的内疚感,他下意识中会认为,是他诅咒父亲去世的。

奥麦罗斯读后感 篇5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

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必须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等于是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达到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

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奥麦罗斯读后感 篇6

对于莎士比亚的这部描绘了纯洁感情,轰动了全世界的经典名著,我虽然早有耳闻,也略知故事梗概,真正拜读却是最近几天的事情。带着一股崇敬的心理,我从头至尾,详详细细,一个字不落地欣赏完毕之后,却有了一种跟别人不一样的明白和感触。

有心人自戏剧的开篇,就能够得出一个结论,罗密欧的初恋情人,并不是朱丽叶,而是一个名为罗瑟琳的女子。文中对罗瑟琳的着墨并不多,只是从罗密欧对班伏里奥的描述中,约略道出了她的美艳不可方物,以及他对于罗瑟琳的感情。

在此时,罗密欧的心目中,除了罗瑟琳,再也装不下其他女子,只有罗瑟琳才是最圣洁,最美丽,最能够深入他内心的人。他甚至为了罗瑟琳而郁郁寡欢,冷落了亲人和朋友,并以?她已经立誓割舍感情,我活着也就等于死去一般。来答复班伏里奥,可见他对罗瑟琳的爱有多么深了。

其后,班伏里奥以凯普莱特家的舞会来诱惑罗密欧,期望罗密欧能够结识到比罗瑟琳更加美丽,更能令他倾心的女子。不出班伏里奥所料,罗密欧果然一眼相中了朱丽叶,与她一见钟情,把罗瑟琳忘得了一干二净。他惊摄于朱丽叶的美貌,并用这番说辞否定了他以前对于罗瑟琳的感情,?我从前的恋爱是假非真,今晚才遇见绝世的佳人。

罗密欧与朱丽叶秘密相见之后,又打算秘密完婚。深知罗密欧感情经历的`神父劳伦斯,指责他喜新厌旧,见异思迁,他以?我此刻所爱的她,跟我心心相印,不像前回那个一样。来反驳劳伦斯。劳伦斯为了让蒙太古与凯普莱特两家,能够正因儿女结盟,而冰释前嫌,重修旧好,最终主持了他们二人的婚礼。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感情虽然十分真挚感人,也确实至死都忠诚于对方。但是,他们当初相互之间并不了解,只是单凭一张美丽的容颜,便轻易将感情抛洒。这种草率的态度,即便他们最终有了完美的结局,能否幸福到永远,也还是一个未知数。

就如童话故事一样,公主和王子总是在结合在一齐后,嘎然而止,是同一个道理。感情,浪漫和美丽,总是经受不住平淡生活的考验,故事如果继续下去,恐怕会令所有的人都为之失望和意外。

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杯具,跟他们的不够冷静,过于冲动,缺乏生活的阅历,脱不开干系。倘若他们不是那么急于殉情,不是那么急切地想要相伴终身,一切都将是另外一个结局。或许这就是戏剧的艺术效果吧,非我这等俗人能够欣赏。

奥麦罗斯读后感 篇7

这是一个古老而简单的爱情故事:一对青年男女相爱了,柔情蜜意,山盟海誓,可惜命中注定,一个是镜中花,一个是水中月,疾风暴雨般的爱情并没感动宿怨已久的双方家庭,反而导致他们双双殉情,谱写了一曲忠贞和爱的挽歌。然而,这又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自发表之日起,历经400多年的岁月洗礼,它仍如钻石般独自发着璀璨而耀眼的光芒;无数人把它搬上舞台,无数人为它痴狂,为它流下滚烫的热泪;它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为一代又一代人所传颂。

为什么如此简单的'故事会让人如此震撼,又会有如此深远的影响力?再读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感触颇深,好的故事如上等香茗,需要慢慢品味,慢慢琢磨,读得久了,你便会发现它远非一般意义上的爱情故事,它一点也不简单!

爱真的需要勇气,这是谁都懂的。然而,爱需要的勇气也有大小之分,有人只要跨越年龄的界限就行,有人却要冲破时代和家庭的束缚,为爱奉上祭奠。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就属于后者。他们不幸生于16世纪末17世纪初,毁灭人性的黑暗的中世纪刚过,人文主义美丽的曙光还未彻底照耀大地,他们便相恋了。自由,爱情,多么美好而诱人的字眼,它们在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前闪闪发光,可惜这不属于他们,在封建社会,没有人可以自由呼吸新鲜空气,自己的婚姻大事,是父母做主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天经地义。更不幸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生活在两家古老的世仇家庭,仇恨的心已蒙住人们明亮的双眼,打架斗殴已成为两家见面打招呼独有的方式。他们的儿女是万万不能相爱的,爱了则是背叛,则是罪人。尤其是朱丽叶的父亲,蛮横、专制、自私,他对朱丽叶说:“你倘然是我的女儿,就得听我的话嫁给我的朋友;你倘然不是我的女儿,那么你去上吊也好,做叫花子也好,挨饿也好,死在街道上也好,我都不管。”天底下竟有如此冷酷绝情的父亲!

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对的是两堵无法逾越的墙。一般人会知难而退,委曲求全。可他们偏偏不顾一切地相爱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偷偷地结婚了,这需要何等的勇气和魄力!不是爱到极致,爱到骨髓,绝不可能拿出如此大的勇气!作为现代人,我们感到汗颜,因为我们已经不需要为自由而奋斗,可我们中有多少人为了金钱而放弃了美好的爱情?放弃也罢,还要美其名曰:“贫贱夫妻百事哀!”所以,我们赞美罗密欧与朱丽叶,单单是勇气,便是别人无法比拟和企及的。

奥麦罗斯读后感 篇8

《哈利波特》系列书籍自1997年已经出版近20年,名列全球最畅销的小说系列,而作者罗琳名利双收。

最初开始创作《哈利波特》时,作者罗琳已经离婚,孤身带着襁褓中的女儿,穷困潦倒。只能蜷于咖啡馆埋头书写她想象中的那个魔法世界。如果这部小说未能发表,罗琳在书写的过程中,我相信她也是收获的,在创造价值的时候,也在收获价值。

在书中,邓布利多校长对哈利说:“决定我们是谁的,不仅在于我们的能力,更在于我们的选择。”从懵懂少年开始,我们汲汲不断的学习技能,开拓我们的视野,就是为了塑造独立的自我,能自己进行选择。对于仅此一生,竭尽全力,以自己认同、喜欢的方式,度过自己的一生。能力可以逐步积累,但是正确的选择,必须在认识自己内心的价值观之后才能做出。想象力可以跨越现实生活的障碍和枷锁,让身处逆境的罗琳进入魔幻的世界。也同样也让我们思索一种更美好的可能。

视野决定选择,选择决定人生。俗世的成功真的能为每一个人带来幸福感么?每个人有不同的面容,不同的鞋码,走过不同的土地,有着不同的人生际遇。又何需用一套标准来衡量所有人。

坚持理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在于最后可能实现的'成功。因为所有的成功都有很大程度上的偶然性。相反,自己经历的感动和自我认同,认识到自己所做之事的意义,才是支撑着一个人坚守理想的最大动力。

奥麦罗斯读后感 篇9

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民权运动、战争等因素促成了这本《正义论》的问世。

正义论总共分为三大部分,作者罗尔斯由纯粹理论发展为实际操作,进而证明自己的构想的正确性,关于正义的主题,作者主要研究的社会正义问题。即研究社会基本结构在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决定社会合理的利益或负担之划分方面的正义问题。罗尔斯以一个哲学家的身份,站在道德的角度彻彻底底地研究并深入探讨了社会基本结构这个问题,涉及到了伦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诸多领域,可谓是相当详细地阐述了他的“正义的公平”,试图达到一种全面、平衡的状态,使得他的理论具有最大限度的可实施性以及拥有最大空间和回旋的余地。这也是《正义论》一书的初衷,为当时的美国民主社会提供另一种可能,能最大限度地为美国公民所接受的新的道德基础,以期能摆脱长期占据领导地位的功利主义,保障与实现个体的自由、权利。

在书的第一编中,着重阐述了基本的几种理论,主要的是正义原则。一为平等自由原则,一为差别原则和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这一思想继承传统的西方契约论,试图代替大行其道的功利主义。从整本书及现实的角度来看,这些理论还是过于理想化,并不能涉及任何现实的制度和政策。可谓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论,例如罗尔斯他假设存在一个稳定的“良序社会”,所有人具备大致相同的道德信念,形成了广泛的共识,很明显与现代社会存在着较大差距。但也并不完全是那种老式的、陈旧的`、充满幻想的乌托邦理论,书中蕴含的思想的光芒和一种全新的证明方式和标准则为后世之人提供了无限可能。整本《正义论》是理想与现实的.高度结合,无论在深度还是广度方面都能擦出思想的火花。“反思的平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通过反复、来回地修改契约环境的条件或是及时修改、调整我们的判断,以此来符合原则。这种“深思熟虑的判断”就是罗尔斯诸多论证中的一种有力方法。

同时,罗尔斯摆脱前人的窠臼,注重思辨及对现实道德问题的关注,开始偏重实质性的问题,在单纯的分析中加入了思辨的成分,使得当时的伦理学有了新一步的发展。

书中最大的亮点或许并非是那些理论,但是罗尔斯严密的、条理一贯的逻辑论证确实是让人折服,层层论述,环环相扣,通过与他人理论的反复对比,互相修正,证明自己理论存在的合理性、优越性以及科学性。

逻辑论证的严密性、科学性、新颖性只能依靠阅读原著才能深刻体会,三言两语并不能概括出精彩之处。那就对第一编中的理论部分进行简单的议论。

整本书最重要的原则就是正义原则。原文如下:“第一个原则:每个人对与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平等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第二个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 ⑴ 被合理地期望适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并且 ⑵ 依系于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简单概括一下,就是“平等自由原则”,“差别原则和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正义的两个原则是按照词典序列排列的,也就是“优先性”,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第一个原则保障了所有人的自由,这点很容易理解。第二个原则则是希望达到均富的状态,即对于一种机会而言,每个人都能公平平等地得到分配。从字眼上看,可能与“差别原则”背道而驰,但“差别原则”的本质并不是主张平均,恰恰相反,罗尔斯默许甚至主张差别的存在,只是用了一个严格的条件去约束这个差别原则。这些差别必须有利于最不利者。也就是前面提到的那种机会如果是以不平等的方式存在的话,那么它势必是有利于增加那些机会较少者的机会。允许这种差别的存在是为了达到补偿原则的目的。由于出身、天赋等不可控因素的存在,势必会产生两种境况的人,最不利者和最有利者。差别原则即是为了缩小这两者之间的距离而特意提出的,力求确保一种“最大的最小值”。这仅仅还只是一种理论,在实践的过程还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还是那句话,过于理想化。

为了保障正义原则的实行,罗尔斯不遗余力地阐述“原初状态”这种理想的社会环境。“没有一个人知道他在社会中的地位——无论是阶级地位还是社会出身,也没有人知道他在先天资质、能力、智力、体力等方面的运气”,这些就是原初状态的基本特征。而一切的目的——正义原则——则是在一种无知之幕后被选择的。通过建构“无知之幕”,最终使得所有公民在原初状态中处于同等的地位,天赋等因素无法为个体进步提供任何便利。即使假定了一个原初状态,人们本有的理性也并未因此消失殆尽,各方都有理性,对于各种“善”,人们都能以“无知之幕”为背景,以正义原则为基础,遵照最大的最小值原则,理性地、不偏不倚地进行选择。至此,就是《正义论》的理论部分的论述。

奥麦罗斯读后感 篇10

《Harry Potter》是英国大作家JKRouling笔下的系列小说,被翻译成了74种语言。

书中的大反派伏地魔,魂器全部被破坏,葬身霍格沃兹。电影看到最后,我很高兴,因为我认为这是他应有的惩罚。在很小的时候,他就是一个邪恶的人,一点善心都没有,甚至杀死自己的部下“食死徒”们;他一点都不相信别人,不相信任何人,就算是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齐——他最忠实、忠诚的食死徒;他总把聪明用错地方,虽然伏地魔成绩优异,但是他努力钻研并精通了黑魔法。我甚至可以用两个字来评价他的死亡——活该。是啊,谁叫他整天捣鼓黑魔法的',谁叫他想要杀死Harry的,谁叫他把灵魂“切”成那么多份让自己变成一个丑八怪的……没错,就是活该!

但是,在某些人看来,我也许具有这样的“品质”:每天不专心学习跑到学校的“禁地”去玩耍,结果成绩一落千丈;谁叫我托管时候溜走,作业效率极低?对我来说这些事都是有趣的事,但是,对别人来说,这大概也是两个字——活该。也许,对伏地魔来说,这样“牺牲”,也是值得的事。

“聪明反被聪明误”,最好主次分明,不要把聪明用错地方,误了大事。

奥麦罗斯读后感 篇11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的著名杯具,它写了一对忠贞的恋人用他们年轻的生命换来了两个家族世仇的和解。

这是个异常感人的故事。在古代意大利的维洛那城里,有两个世仇大家族,蒙太古家和凯普莱特家。蒙太古的独子罗密欧在凯普莱特家的盛大舞会上,见到了主人的独生女,维洛那城最美丽的女孩朱丽叶。于是两人一见钟情。不顾家族的仇恨,坠入爱河。他们不顾两个家庭的强烈反对私定终身。最终因罗密欧失手杀人,被逐出维洛那城。朱丽叶为逃避家人安排的婚约,于是在好心的芝伦斯神父的帮忙下假死。偷偷回城的罗密欧不明白真相,为朱丽叶的死悲痛不已。便喝下毒药死在朱丽叶的身边。当朱丽叶醒过来时发现罗密欧已经死了,毅然用短剑结束了自我的生命。

第一次读这个故事时,我已经泪如雨下。罗密欧与朱丽叶那坚毅的感情,悲惨的结局,无不能够打动每一个人,正是他们那金子般善良,冰雪般纯洁的心把两个家族的世仇化解了,虽然他们为爱殉情,可是那段唯美的感情故事却传为佳话,永远流传在人间。

那个时候子女成婚的年龄是那么小,在本该是最无忧无虑欢乐的花季年龄就要承担生活的负担,坦然应对死亡。罗密欧他们为捍卫感情在街上拼死搏斗,而那些旁观者只会煸风点火,不曾研究过别人的痛苦与死活,只要事情与自我无关又能够让自我从沉闷的生活中解脱一下又何妨呢?那时的人们好无知,竟然为了一时私欲而忽略了他人的感受。他们可曾想过这对忠贞的恋人心里是怎样想的?父母不顾朱丽叶的感受就给她私定终身,不就是为了金钱,荣誉吗?不就是为了找个有钱的女婿出去风光吗?可是最终,他们最终觉醒了,和有着世仇的对方和解了,这也算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他们之间的那段情,是我所不能体会的。而我也为他们感到惋惜。因为他们并没有真正的在一齐度过幸福的'一天。

莎士比亚是用剧本形式展现罗密欧与朱丽叶之间的故事。所以我认为这本剧本能取得成功,最主要的因素是此书独特的语言魅力。而这独特的语言魅力是莎士比亚的剧本所特有的。譬如此剧中众多精妙的比喻,令读者一读就心领神会;众多的排比句,增强了语势,令读者身临其境……

古往今来多少悲欢离合,谁曾见这样的哀怨辛酸啊!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不能为了私心而剥夺他人自由选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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